37家公益组织联署举报百度发布医疗虚假广告,召唤你的支持!

  政策倡导 
2016-01-15 12:36


37家公益组织联署举报百度发布医疗虚假广告

签名征集进行中!

                 

面对虚假医疗广告满天飞的百度,除了连日来的吐槽,你还可以支持我们的行动:签名联署举报信,用法律维护自己不受虚假信息侵害的权利,保护家人朋友不再被泛滥的小广告骚扰甚至诱导。

         

百度在医疗信息上肆意进行商业推广、误导许多病友被无良医院医生坑害的行为,早已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详见后文举报信)。继前日本中心发布《关于要求百度停止医疗健康类关键词搜索商业推广行为的声明》(点击题目阅读)后,包括本中心在内的众多公益机构(现已有37家组织,并不断递增中),共同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百度医疗信息商业推广涉嫌违反《广告法》,要求工商部门予以严处,举报信详见下文。

       


         

如果你希望家人朋友在搜索医疗相关的关键词时,不被排在首行的“全面攻克XXX”“根本治好XXX”等信息所欺骗,欢迎在阅读举报信后,点击这里的链接签名支持举报行动,并转发本文到你的社交媒体,让更多伙伴关注。

           

截至今天(1月15日)中午12:00,已有1070签名支持,你的一次点击,或许,可以和我们一起促成改变!

         

关于百度医疗信息商业推广涉嫌违反《广告法》的举报信

           

举报人(排名不分先后,现有37家):

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北京白兰鸽白塞病罕见病关爱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袖珍人之家、北京蝴蝶结结节性硬化症罕见病关爱中心、北京爱力重症肌无力罕见病关爱中心、广州众援力罕见病关爱中心、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特纳关爱之家、地贫关爱促进会、红斑肢痛症病友会、中国克氏互助会、四叶草行动小组、同城青少年资源中心、中国老K之家、安馨可病友会、天津市友爱罕见病关爱服务中心、唐氏综合征家长互助会、性别研究互助小组、中国病友互助协会、中国癫痫病友会、北京CAH互助交流中心、郑州铜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中国共济失调病友会、锦州市瓷娃娃爱心协会、广州女友组、鞍山市区睿泰信息咨询中心、贝勒医学院癫痫小组、强直性脊柱炎病友会、江西在一起多元性别文化中心、广东省血友病管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爱心驿站儿童俱乐部、广州市越秀区益友爱肝公益发展中心、广州同性恋亲友会、河南血友之家、陕西四叶草公益中心、山东省血友病联谊会、ITP家园血小板病友之家

         

持续征集公益机构参与联名ing

           

被举报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邮编:100085。

           

举报请求:

  1、全面调查被举报人涉嫌违反《广告法》,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发布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行为;

  2、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违法的,按照《广告法》进行处罚。

  3、责令被举报人暂停所有涉及医疗相关广告的发布并做整改,经整改符合《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后,方可开展医疗广告发布业务。

  4、依法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事实与理由:

  近日,“血友病贴吧被百度转卖”一事引来多方关注,血友病病友集中讨论的百度“血友病贴吧”原吧主被撤销并封禁,随后大量抵制虚假医药广告的帖子被删,广告贴泛滥。虽然经过媒体的持续报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百度“血友病贴吧”管理权归还原吧务团队,同时百度公司作出回应,表示“百度贴吧所有病种类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只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

  虽然百度公司希望通过危机公关消除网友对百度的负面评价,但是不能改变的是百度公司以“百度推广”产品为媒介,长期涉嫌违法发布大量虚假医疗广告的事实。根据百度推广官网(http://e.baidu.com/)介绍,百度推广包含搜索推广、社区营销(贴吧)、移动推广、网盟推广等,而百度贴吧仅仅是“百度推广”业务的的一部分。

  百度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百度医疗信息推广属于《广告法》的管辖范围。

  百度作为媒介,为相关医疗机构提供推销服务,属于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且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二、目前百度推广的大量的医疗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等法律。

  1. 百度推广的医疗相关广告未经审查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同时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然而,在百度提供给举报人和其他所有网民的医疗广告中,并未见到相关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审查文号。

  同时,进入百度推广官方网站可见百度并未对须根据《广告法》进行审查的相关广告,作出审查提示或说明。

  2. 百度推广的医疗相关广告大量属于虚假广告

  2016年1月13日,举报人以“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症”、“自闭症”为关键词,检索到的广告语中含有“治疗重症肌无力取得突破进展”、“全面攻克重症肌无力救治无效难题”、“用中西医四联疗法根本治好白塞病”、“检查自闭症时间8分钟得出结果”。在百度“肝病贴吧”中,则是置顶肝病治疗广告,以“重症肝病医疗救助基金”诱导患者相信并点击广告,点击后跳转到河北红十字基金会中西医结合医院。

  这些广告均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广告等相关条款。

  使用百度搜索疾病信息的网民数以亿计,且几乎涵盖所有的疾病病种,因此可以推断百度推广的虚假广告数量大,情节重。

  三、百度虚假医疗广告影响广大病患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情节严重

  百度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虚假医疗广告基本上影响到每个中国网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虚假医疗广告不仅让许多家庭为此遭受了医疗诈骗,蒙受经济损失,更延误了正确治疗的时机,身体遭受不可逆转的创伤。

  2008年中央台就曾报道过百度的虚假医疗广告。2013年一名同性恋者受百度医疗广告的误导而接受某心理咨询中心的电击治疗,花了钱非但未治好“疾病”,反而留下了心里阴影(《同性恋者起诉心理咨询中心称治疗性向时遭电击》,2014年08月02日,京华时报)。基于百度虚假医疗广告的受害者不仅仅是一个疾病群体,此次发起联名举报的各个公益机构的社群,都有因为百度虚假医疗广告的误导而被骗的经历,有的甚至因此贻误治疗时机。

  综上,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的规定,我们多家公益机构联合对百度公司进行举报,并请工商部门依法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举报人。

  希望工商部门予以充分重视,多一些对互联网医疗广告的监管,少一些网友被虚假广告误导受骗,这是我们每个患者和家属最真切的中国梦。

               

附件一:被举报人组织机构代码


  

附件二:百度公司涉嫌虚假医疗广告的相关证据


广告未见审查批号,且宣称“全面攻克重症肌无力救治无效难题”

   


广告未见审查批号,且宣称“用中西医四联疗法根本治好白塞病”

   


广告未见审查批号,且宣称“检查自闭症时间8分钟得出结果”

     


广告未见审查批号,在百度“肝病贴吧”中,则是置顶肝病治疗广告,以“重症肝病医疗救助基金”诱导患者相信并点击广告,点击后跳转到河北红十字基金会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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